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四:论干神二(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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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四:论干神二(九)
发布日期:2025-10-08 19:04    点击次数:84

由于命理学文化断层的年代过于久远,中国千年禄命法并不为广大业界人士和爱好者所熟悉。对禄命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,要走的路还很长。我们认为这本书是清代民国以后全面认识、传承、研究、解读“禄命法”的开始,是扭转“后子平法”的启蒙,是实现梁湘润老师遗愿即禄命、子平、江湖三大体系融合的起步。

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已由行卯出版社于2023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,如需购买阅读,请联系本书执行主编:qingqiushushi。卷四:论干神二(九)

【原文】

天元喜纳音为财

甲己喜水、乙庚喜木、丙辛喜火、丁壬喜土、戊癸喜金。

【注释】

天干五行合化之真五行,喜见该五行所克的纳音五行为财。即甲己合化土,喜见纳音水为财;乙庚合化金,喜见纳音木为财;丙辛合化水,喜见纳音火为财;丁壬合化木,喜见纳音土为财;戊癸合化火,喜见纳音金为财。

【原文】

天元喜纳音四时生旺

甲己喜土四季生、乙庚喜金秋生、丙辛喜水冬生、丁壬喜木春生、戊癸喜火夏生。并《神白经》

【注释】

天元喜纳音四时生旺, 即天干得五行合化之真五行,喜出生在该五行的禄旺季。

甲己合化土,喜生于辰戌丑未四季月;乙庚合化金,喜生于申酉秋季;丙辛合化水,喜生于亥子冬季;丁壬合化木,喜生于寅卯春季;戊癸合化火,喜生于巳午夏季。引自《神白经》

【原文】

类破杀

甲己人见乙、乙庚人见丙、丙辛人见丁、丁壬人见戊、戊癸人见己。

已上又名妒合杀,谓合中见克也,主好事被人破害。《广信集》

【注释】

类破杀,又名“妒合杀”,指命局得天干五合,但被另一天干五行所克,主有好事被人破害。

甲己合化土,见乙木,乙木克己土;

乙庚合化金,见丙火,丙火克庚金;

丙辛合化水,见丁火,丁火克辛金;

丁壬合化木,见戊土,戊土克壬水;

戊癸合化火,见己土,己土克癸水。引自《广信集》

【原文】

真鬼刑疾

甲己人忌见丁壬日时;

乙庚人忌见戊癸日时;

丙辛人忌见甲己日时寡跑奢备[38];

丁壬人忌见乙庚日时;

戊癸人忌见丙辛日时尧,炎也[39]。《神白经》

《玉霄宝鉴》云:假令甲己人不见丁壬全,而见壬寅或丁亥、丁 卯、丁未者,亦是真鬼,若于福聚之地及贵人禄马上见者[40],谓之变鬼为官,反为福,主凶中有吉[41]。

【注释】

真鬼刑疾,有以下五组:

甲己人忌见丁壬日时:日时干丁壬合化真木,克年干真土;

乙庚人忌见戊癸日时:日时干戊癸合化真火,克年干真金;

丙辛人忌见甲己日时:日时干甲己合化真土,克年干真水。官鬼真土若有气、得地者主富;

丁壬人忌见乙庚日时:日时干乙庚合化真金,克年干真木;

戊癸人忌见丙辛日时:日时干丙辛合化真水,克年干真火。得之者,十分福失地,火无气者,有灾。引自《神白经》

《玉霄宝鉴》称:假令年月干甲己人,日时干不见丁壬全,而见壬寅或丁亥、丁卯、丁未此四柱者,日时仍是真鬼。若命局本身吉福指标多,如多见贵人、禄、马者,谓之“变鬼为官”,反为福,主凶中有吉。

【说明】

壬寅,木临官在寅,火长生在寅;丁亥,壬水临官在亥,木长生在亥;丁卯,木旺在卯;丁未,木库在未。上述四柱也可视为真木。

【校注】

[38] 官鬼有气得地者富

[星易精校本]:官鬼有气得地者富。

[韩国延世本]:官鬼有气得地者富。

[韩国国学本]:官鬼有气得地者富。

[国图瞿氏本]:官鬼有气。

[国图张氏本]:官鬼有气。

[39] 十分福失地,无气,灾也。

[星易精校本]:十分福失地,无气,灾也。

[韩国延世本]:十分福失地,无气,灾也。

[韩国国学本]:十分福失地,无气,灾也。

[国图瞿氏本]:十分福失地,无气,灾。

[国图张氏本]:十分福失地,无气,灾。

[40] 若于福聚之地及贵人禄马上见者

[星易精校本]:若于福聚之地及贵人禄马上见者。

[韩国延世本]:若于福聚之地及贵人禄马上见者。

[韩国国学本]:若于福聚之地及贵人禄马上见者。

[国图瞿氏本]:若于福之地于贵人禄马上见者。

[国图张氏本]:若于福之地于贵人禄马上见者。

[41] 反为福,主凶中有吉。

[星易精校本]:反为福,主凶中有吉。

[韩国延世本]:反为福,主凶中有吉。

[韩国国学本]:反为福,主凶中有吉。

[国图瞿氏本]:反为福生,凶中有吉。

[国图张氏本]:反为福生,凶中有吉。

(卷四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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